苏悉地羯罗经卷下
复次我今解说吉祥成就时节。行者知已。寻
求悉地。谓时节者。八月腊月正月二月四月。
此等五月白十五日。应作上成就。其四月时。
必有雨难。其二月时。必有风难于正月时。必
有种种难。唯有腊月。无诸难事。于八月时。
有雪雹霹雳之难。如上如说之难。皆成就
相。此五个月。但令求作成就法事。亦当应
作扇底迦事。即此五月。黑月十五日。应作
中下。二成就法。亦当应作。补瑟征迦事。阿
毘遮噜迦事。于月蚀时。成就最上之物。于日
蚀时。通上中下。成就之物。或月一日三日五
日七日。或十三日。应作成就。诸一切事。若作
最上成就。应取上宿曜时等。或与三种事
法相应。其所成就。亦依三事而作。或如本法
所说。或依本尊指授。然十二月一日至十五
日。于其中间。应一切成就。及事。或取本尊
指日。或诸月中。黑白十三日。亦得成就。七
月八月。是雨时后节。应于此时作扇底迦法。
九月十月。是冬初节。应于此时。作补瑟征
迦法。三月四月是春后节应于此时作阿毘
遮噜迦法正月二月是春初节。应于此时。通
一切事。五月六月。是雨初节。要欲成作者。
下悉地。如是春冬及雨后节。亦应成就。三种
悉地。此中九品分别。随类分配。于初夜分。下
成就时。于中夜分。中成就时。于后夜分。上成
就时。于初夜分。是作扇底迦事。时于中夜分。
是作阿毘遮噜迦事。时于后分。是作补瑟
征迦事时。于此三事。九品分别。随类相应知
其时节。于其时分。所现之相。辨上中下。然于
日月蚀时即当作法。不观时分凡猛利成就。
及阿毘遮噜迦事。日月蚀时。最是相应。凡起
首成就。三日二日一日断食。上中下事类日
应知
苏悉地羯罗经圆备成就品第三十四
复次当说本法阙少。成就支旦。若恐身力不
济。勿须断食。念诵遍数满已欲起成就。更须
念诵。护摩华香供养。种种赞叹。观念本尊。取
白[叠*毛]缕。童女合绳。如前作法。系作七结。诵明
七百遍。于晨朝时。以系其腰。梦不失精。佛部
真言。索俱摩[口*履]真言
唵惹曳俱摩[口*履][鯈-鱼+里]讫罗畔驮[宁*页]莎[口*缚]诃
莲华部真言。索短[口*笼]儗抳真言
唵[口*路]讫钐 矩噜矩[口*笼]儗抳 莎缚诃
金刚部真言。索忙莽鸡真言
唵句烂駄[口*履]畔駄畔駄 虎吽泮
初中后分间诵求请句。若自本法无求请句。
应取安之。然此三明。当部用之。其持诵绳。每
日系持。作法光显。若作曼荼罗时。念诵之时。
于节日时。皆须系持。令除难障。又合眼药。苏
噜多安膳那湿沙蜜。龙脑香。荜拨丁香。皮
得伽罗香。白生石蜜。各取等分。擣筛为末。
以马口沫相和师捣研。复以此明。持诵百八
遍。成就之时数数洗面。以药涂眼。除去懈
怠。及所惛沈有诸难。起梦预敬见。佛部合
眼药真言曰
唵 入[口*缚][打-丁+罗]路者泥 莎缚诃
莲华部合眼药真言
唵弭路枳[宁*页]沙缚
金刚部合眼药真言
唵畔度[口*履]揖跛羝莎缚诃
此三真言。本部持用合眼药或单呪水。数洗
面眼。亦得除于惛沈睡障
若成就时。念诵疲乏。白檀香和水。用部心
明。持诵七遍而饮三掬。欲成就时。先以水洒
身应取善相。方欲成就。具善相者。谓高结
轮钩鱼右旋印。白莲华憧莎悉底迦印。满
瓶万字印。金刚杵华鬘。或见端正妇人。璎珞
严身。或见怀妊妇人。或擎衣物。或见欢喜童
女。或见净行婆罗门。着新白衣。或见乘车象
马根药及果。或见奇事。或闻雷声。或闻诵吠
陀声。或闻吹螺角。诸音乐声。或闻孔雀鹘
鹧鹦鹉鹤吉祥鸟声。或闻善言慰谕之音。谓
起首安乐成就可意之言。或见庆云闪电。微
风细雨。或雨天花。或有好香。及见晕蚀。于
此相中。天所降者。为上成就。于空现者。是中
成就。于地现者。为下成就。于此三相。九品分
别。如上所现。皆是吉祥及此不见者。即不
成就。见此相已。深生欢喜。以如是心后方便。
作成就事法
苏悉地羯罗经奉请成就品第三十五
次说奉请成就之法。如前所说。时节星曜。及
瑞相等。于作曼荼罗法中。及成就法。中广已
陈说。若不善相现时。即以部母明。护摩牛
苏。经一百八遍。然后作法。亦得成就悉地。
前所分别曼荼罗地。亦应依彼而作成就。若
上成就。于山上作。若中成就。于池边作。下
成就随处而作。或与真言相应处作。若不于
此处作。成就稍迟。于有舍利骨制底之中。作
一切内法真言。皆得成就。佛生处等。八大制
底。成就之中。而最为上。然于菩提道场。无一
切难。能与成就相应。魔王尚于彼处。不为其
难。况余诸类。是故一切真言。决定成就。凡
是猛利。成就于冢间作。或于空室。或于一
神独居之庙。或迥独树下。或于河边。当作成
就。若欲成就。女药叉者。于林间作。若欲成
就。龙王法者。于泉边作。若欲成就。富贵法
者。于屋上作。若欲成就。使者法时。于诸人
民。集会处作。若欲成就。入诸穴法。于窟中
作。此是秘密分别成就之处。简择地定已。
先应断食。如曼荼罗净地之法。或如念诵室
法。应净其地。处所清洁。速得灵验。初以成
就。办诸事真言。或用军荼利真言持诵。白芥
子等物。散打其地。辟除诸难。以佉达罗木。为
橛四枚。其量二指。折藏签[利-禾+戋]一头。如一股
杵。以紫檀香。泥涂其橛上。复以绯线缠之。以
跋折罗橛印。作拳执之。以此真言。持诵一百
八遍。钉于四角。橛头少现。作一白幡。于曼荼
罗。东面悬长竹竿上。以金刚墙真言持诵。铁
末百遍。作三股跋折罗头。皆相接围。绕曼荼
罗。为金刚墙。复以金刚钩栏真言持诵。铁末
百遍。亦作三股拔折罗。各横置于竖拔折罗
上。绕曼荼罗。为金刚钩栏。外曼荼罗门。以军
荼利真言。以拔折罗印。而护其门。第二重门。
以诃梨帝母。而护其门。中台院门。以无能胜。
而护其门。此等护门。三部通用。或其一通
护三门。此三圣者。皆摧诸邪。无有能坏。此是
秘密护成就物。其台中心。埋五宝物。若于人
民。集会之处。作曼荼罗时。其五宝物。不应埋
之。但置所成物下不。若于中庭。及与室内。
或佛堂中。作曼荼罗时。亦复如是。以上五处。
但持诵香水洒。即便成净。不假掘地。若于本
念诵。室中作此法。速得成就。于诸窟中。不合
作成就法。于坏室中。亦不合作。欲作曼荼罗
时。七日已前。于黄昏时。以敬仰心。观念诸
尊。如对目前。而奉请言。于三部内。一切诸
尊。及于本藏中。诸尊与眷属等。我已久时念
诵护摩。坚持戒行。以此真言。如供养诸尊。
愿后七日。降赴道场。哀愍我故。受此微供。以
大慈悲。令我成就。如是乃至。满其七日。依持
启请。然后作法。又阏伽华香饮食。及赞叹等。
每日暮时。别供养一方护世神。乃至三方。皆
应如是。又以香涂手。持诵其手。以按其物。而
奉请之。复以烧香。薰物奉请。又复断食。取好
时日。略作曼荼罗。用奉请物。或但用一色。作
圆曼荼罗。唯开一门。中置八叶莲华。其量二
肘。次余外院。随意大小而作。先于内院。置三
部主。西门北置摩醯首罗及妃。佛右边。置
摩帝殊啰施。左边置佛眼。次观自在。右边置
摩室利。左边置六臂。次金刚。右边置[怡-台+芒]莽
计。左边置明王心。西边门南。置吉里利忿
怒。及金刚钩。如上所说。皆于内院安置。次于
外院。置八方神。及置能办诸事真言主等。内
外二院。心所敬重真言主等乐。皆应安致。
外门比边。置荼利。门南置无能胜。各以心
真言。而请供养。于莲华上。置成就物。而供养
之。或于莲华上。置满迦罗赊瓶于上。置其成
就之物。或于莲华上。置合子。于中盛物。或莲
华上。置其瓦器。于中盛物。其或于华胎中。
盛置莲华上。以手按持诵其物千遍。或一百
遍。次后持诵。华以掷物上。次复以苏和安
悉香而烧熏上。次复香水。微洒物上。次复
次部母明王。持诵其物。于曼荼罗。所有诸
尊。各以彼等。真言持诵其物。次复以牛苏
护摩。或用牛乳。或以苏蜜胡麻。和作护摩。
后以启饮护摩。于本法中。所说诸物。皆应
护摩。各以曼荼罗内。所有真言。遍作护摩。各
以真言持诵香水而洒其物。如前所说。光显
物法。此亦如是持诵。自眼用看其物。心诵
真言。如是作法其法物即成奉请。凡一切
物。作奉请法。速得成就。或于本法。所有一切
供养。及祭祀法。一一皆应。具作此奉请法。曼
荼罗中亦通受持其物。亦通光显其物。于中
若作成就诸作障者。亦不得便。亦通净物。依
灌顶法。亦通灌顶其物。亦通灌顶自身。此是
秘密。能办诸事。胜曼荼罗。若作此法。无不得
成
苏悉地羯罗经补阙少法品第三十六
我今当说补阙少法。从受持物已。每日三时
澡浴。三时供养。及作护摩。手按其物。三时换
衣。节日断食。供养等法。皆须增加。三时礼
拜。忏悔随喜。劝请发愿。三时读经。及作曼
荼罗。三时归依受戒。三时护身。如是作法。定
得成就。或由放逸。致有阙少。即应部母明。持
诵二十一遍。便成满足。若阙此法成就亦阙。
或若有阙。更须念诵。一十万遍。复应作此曼
荼罗。补前阙少。然后方作成就。其曼荼罗。方
四角安四门。如前所说。分布界道。东西置
佛。右边置佛毫。左边置佛铄底。右边置佛慈。
左边置佛眼。右边置佛轮王佛顶。左边置白
伞盖佛顶。右边置帝殊罗诗。左边置胜佛顶。
右边置超越佛顶。左边置须菩提。右边置阿
难。于西南角致鉢。于西北角置锡杖。右边
置诃利底母。左边置无能胜。于曼荼罗外。置
能办诸事。中央置轮。于上置其所成就物。或
置本尊。外院置八方神门。两边置难陀及拔
难陀龙王。各以本真言请。或以部心明都
请。依法供养。然后护摩。其诸尊等。或置其
印。或致其座。以本真言。成净火已。护摩苏
蜜。一百八遍。又以酪饼。及用胡麻。各以本
真言。护摩百遍。其事毕已。复诵百遍。此是秘
密。补愆过法。所供养物。皆须香美。其所献
食。用乌那罗供献。及砂糖和酪。作此法者。
诸尊皆得滋充欢喜。速得成就。非但补阙。亦
应半月半月。或于节日。或复每日。作此曼荼
罗。供养诸尊。皆得滋充。速与成就。若不办
时。随力而作。如前所说。佛部曼荼罗法。此莲
华部法。亦皆同彼。唯改圆作。方其量随意。
东西置观音自在。右边置马头明王。左边
置毘首噜波。右边置三目。左边置四臂。右边
置六臂。左边置十二臂。右边置能满诸愿。又
右边置耶轮末底。左边置大吉祥。右边置多
罗。左边置战捺罗近门。右边置湿吠多。左边
置车拏罗缚悉[宁*页]。中央置莲华。曼荼罗外。
置本部。能办诸事。此是莲华部补阙曼荼罗
法。如前所说。佛部曼荼罗。此金刚部。亦复如
是。然须方作。其量随意。东西面置执金刚。
右边置明王。左边置忙莽计。右边置军荼利
忿怒。左边置金刚钩。左边置棓。左边置大
力。右边置拳。右边置逊婆。左边置提防
伽。右边置鉢梛[宁*页]乞差跛。左边置忿怒火
头左边近门。置金刚可畏眼。左边近门。置
金刚无能胜。曼荼罗外。置本部。能办诸事。诸
余外院。及供养法。皆如前说。此是金刚部补
阙之法。如是供养毕已。求得好梦。晨朝澡
洛。着白净衣。以稻谷华。及青俱蒌草。香美
白华。供养所作曼荼罗地。然后以牛粪遍涂
扫。却复作三簸多护摩。右边置酪俱蒌草苏
蜜胡麻。及余所有护摩之物。皆置于右左。
置遏伽器率苏杓。当置于前隔苏。次置
杓。前用成办诸事真言。洒其物等。诸部主
尊。安置供养。用本真言。以頞伽。请其本尊。
亦复安置。自身前置苏。苏前置火。苏火
中间。置成就物置
初自身。次苏次物火。次本持尊。及部主尊
如前五种之物。置次应知。部主左边。置帝
闍宁明。右边置成办诸事。如前所说。谓护
摩法中。次第安置。初敷青俱蒌草。置和酪
饼。散稻谷华。献缚悉底。供以好美香供
养。然后依法。作护摩事。所成就物。置于金
器。或银熟铜。石商佉螺木缚弭迦土器等。
树叶于上置器。或敷有乳树叶。或阏伽树叶。
或芭蕉树叶。或莲华莲叶。或新净白[叠*毛]。随
取敷之。又叶五重。先敷地上。置成就物。复以
叶五重。而覆其物。或可是散。或种种衣。或诸
杂物。次第应知。所盛之器。然后以不散乱心。
作簸多法。以心光明其物。及散洒之。手执
杓缓率其苏。置其物上。诵本真言。至其莎
字。即泻炉中。呼其诃字。还触其物。却至苏
器。如是去来。三处触物。不得断绝。是名三簸
多护摩法。经一千遍。或一百遍。或观真言广
略。或复成就上下动重。乃至护摩。二十一
遍。此名都说。遍数之限。三簸多时。以杓遍沾
其物。皆令润腻。初置物时。先以水洒。次按持
诵。次复看。次献供养。护摩毕已。还须如是。
于成就曼荼罗。所说三种。成就之相。作此法
时。若有相见。即须禁之。应知不久即得成
就其物。若大置于右边。应左手执者。置左
边而三簸多之。若成有情之物。作其形像。杓
触于头。而作护摩。若欲成自身。以杓触顶。
而作护摩。若为他故作之。簸多者。但称其
名。作护摩。其成就物。复有三种差别。一但
称名。二以物盖隔之。三但露现眼所观见。如
是皆用其苏。而作护摩。若不获苏。当用牛
乳。或苏和乳。或用三甜。或观成就差别。应
当用酪。如本所说。而用护摩。或以油麻护
摩器仗。若成吠多罗者。应用坚木香心护摩。
或用苏合等护余计香。或观其物差别。及
与成就差别。当取诸类香物。与法相应者。而
作护摩。若成犬肉。还用彼脂。诸余肉类。彼复
如是。其成就物。或尽置于前。以此所三簸
多法。说护摩之法。当应广作。三簸多法。护
摩其物。如是作已。速得成就。三簸多已。洗灌
令净。然后如法。灌顶毕已。供养护持。置本尊
前。更加种种饮食。供养本尊。及当祭祀。八方
护世。亦须如法。供养护摩之地。然后以诸澡
豆。及阿摩罗。八日如法澡浴。于其午时。手
按其物。而加念诵。又更别办其线。依前如
法持诵。臂钏衣灰芥子水。一一皆须如前持
诵。欲作成就之时。如是护身之物。先须持诵。
拟充后用。如是念诵。护身诸物。成就之时。有
所用处。皆即有验。是故应须。预先持诵。备拟
华等。供养之物。亦须加法持诵。置于侧近。
次则依作曼荼罗。如法供养。而作成就。用
能办诸事真言。持诵五色界道线。缠四橛上。
以上军荼利真言。持诵瓶。置外门前。所缠
之线两头。俱系瓶项。梢令宽纵。每出入时。
思念军荼利举线。而入其线。若以军荼利真
言持诵亦得。或取本法真言持诵亦得。如前
所说。辟除难法。先净其处。然后作法。其时于
外祭祀八方护世天神并诸眷属。于其瓶上。
置拔折罗。或置有果枝条其瓶及线。或用当
部明王持诵。或用部心。或部母持诵。以护
其处。或于当部。所有契印。各于本方。而安置
之。以辟诸难。其橛以金刚橛真言。持诵百遍。
其橛上一头。作三股杵。如是作已。于净室
外。四角钉之。若曼荼罗。于界道角钉之。此
名金刚橛法。能办诸事。其曼荼罗。或用干末
彩色。或用种种香末。或以湿色。用牛毛笔画。
于诸角外。画三股杵。其诸界道。遍作三股杵
形。还用金刚墙真言持诵。复于其界。杵形之
中。更复横置一杵。遍应如是。侧名金刚钩
栏。还用金刚钩栏真言持诵。如是作已。无有
能坏。是故于中。作成就法。于诸门中。及门
外。各置拔折罗。其成就法。或于净室中作。或
于露地作曼荼罗。其量五肘。或七或八。或观
其所成就事。随事大小而作。诸门当中。置拔
折罗。于诸角上置瓶。于外门前。置能办诸事
瓶。于内东西。置法轮印。右边置佛眼印。左
边置毫相印。右置牙印。左边铄底印。右置
五种佛顶。次第左右。安置于佛部中所有诸
尊。随意次第。左右安置。最后两边。置阿难及
须菩提。次下近门。置无能胜。次于外院。东面
置悉达多明王。北面置大势至尊。南面置妙
吉祥尊。西面置军热罗尊。东面右置梵天及
与色界诸天。左置因陀罗上。至他化自在王。
乃至地居天神。于东南方。置火神与诸仙人。
以为眷属。于南方置焰摩王。与毘舍遮。布单
那诸魔怛罗。而为眷属。于西南方置泥唎帝
神。与诸罗刹。而为眷属。于西面门置缚噜拏
神。与诸龙众。而为眷属。门北置地神。与诸阿
修罗。而为眷属。于西北方置风神。与诸伽噜
拏。而为眷属。于北方置多闻天王。与诸药叉。
而为眷属。于东北方置伊舍那神。与诸鸠槃
荼。而为眷属。复于西面。一所之处。置日天子
及与曜等。复于西面。一所之处。置月天子。
与宿围绕。于西门曲两边。置难陀拔难陀龙
王。于佛部中。所有使者等类真言及明。于其
外院四面。随意安置。然后依法。启请次第。供
养护摩念诵。于最中央。安其本尊。或成就物。
如于曼荼罗法所说护身等事。此亦如是次
第应行。此是佛部成就诸物曼荼罗法。一切
诸难。无能得便。于中作法。速得成就。一切
诸尊。增加卫护。前以五彩色。作曼荼罗。唯
改圆作。方于其内院东面处。中置莲华印。
右置七多罗明。左置七吉祥明。次左右置六
大明王。右置半拏罗缚悉[宁*页]。左置邪轮末
底。近门两边。置一发明妃。及马头明王。于
外门前。置能办诸事瓶。于门及角。置拔折罗。
中置莲华。于其外院。置其梵天。及因陀罗摩
醯首罗等。净居诸天。及无垢行菩萨。光鬘菩
萨。庄严菩萨。无边龙王菩萨。逊陀罗及优
波逊陀龙王。及商结持明仙王。与诸持明
仙。俱如前诸方护世。于此部中。所有使者。诸
类真言及明。随意安置。如前所说。安置次第。
此亦如是。一切诸难。无能得便。应当此中。作
成就法。如前方作。如前所界道。于内院东
面。置苏悉地羯罗。右置吞金刚明妃。左置金
刚秦明妃。右置逊婆明王。左置计唎枳里明
王。右置拔折罗尊。左置跋折罗但吒。右置
金刚母特伽罗锤。左置金刚商羯罗。右置金
刚钩明妃。左置忙莽计明妃。于其外院。东
边置胜慧使者。金刚慧使者。摩醯首罗及妃。
多闻天王。及诸药叉。其于外门前。置办诸
事瓶。于金刚部中。所有使者。真言及明。部
多。毘舍遮。干闼婆。摩睺罗伽。及持明仙。八
方护世。各于院次第安置。然后启请如法供
养。护摩念诵。起首成就其所。启请诸尊应用。
明王真言。或用部母明。请于曼荼罗。所有诸
尊。名为置瓶。如前曼荼罗。所有堪法。此
成就法。亦皆如是。若于此等。曼荼罗中。作成
就者。纵不具足。护身之法。亦得悉地。为彼诸
尊。自有誓愿。若请我等。赴曼荼罗者。以虔
诚心。如法供养。我等当与彼所求愿。是故于
此。应知无难。必为加护。若用部心真言。及以
部母。或用明妃。能办诸事真言。并及部内护
身真言。而用启请。护身诸界。速得成就。此是
三部秘密之法。复次说通三部。秘密曼荼罗。
如法界道。置拔折罗。中央置本部主印。其前
置本真言主。或如前置羯罗诗瓶。其物盛于
器等之中。置其瓶上。内院东面。置如来印。北
面置观自在印。南面置金刚印。西面右边。置
噜达罗。左边置多闻天王。如前所说明王曼
荼罗。此亦如是。次第安置。右边置部母明。
左边办事明。莲华金刚二部。左右亦尔。西
面右面嘺唎。右置落乞湿弥。东西两角。
置鉢及支伐罗。北面两角。置但拏柱。及军
持瓶。南面两角。置拔折罗。及持伽罗。西面
角置轮罗及宝瓶。于外门前。别立置处所。
置无能胜。东面门前。置诃利帝母。南面门前。
置句吒只唎迦。北面门前。置翳迦契吒。于
其外院。随意遍置诸印。如法启请供养。此是
秘密都曼荼罗。于中所作。成就诸物。皆得
悉地。顶行于此。尚不得便。何况诸余毘那夜
迦。以诸美香华灯。种种饮食。持诵光显。然后
供养。如于念诵。及于曼荼罗所说供养。此亦
如是应作。若于净室中作。亦复如是。其曼荼
罗主。种种供养。应加四倍。此是秘密之法。
供养毕已。次应于外。如法祭祀。以苏然灯。
其炷鲜净。供养本尊。一一之物。皆须奉献阏
伽。若是作法本尊。速得有验。以明王真言。
持诵白芥子。或用能办诸事真言。或用先持
有功真言持诵。近致成就物边。用辟诸难。
便即退散。又用本印主印。置于左边。或但
持诵大力。置于左边。于其八方所。各置丈
夫。初于东方。其人作帝释装束。手执拔折罗。
形色一如帝释。于南方。其人作焰摩装束。手
执但拏棓。于西方。其人作龙王装束。手执
罥索。于北方。其人作毘沙门装束。手执伽陀
棓。于东北方。其人作伊舍那装束。手执三股
叉。于东南方。其人作大神装束。状如仙人。
手执军持。及数珠。于西南方。其人作罗刹
王装束。手执横刀。于西北方。其人作风神装
束。手执幢旗。帝释白色。焰摩黑色。龙王红
色。毘沙门金色。伊舍那白色。火神火色。罗
刹王浅黑云色。风神青色。其所著衣。皆亦如
是。其人皆须受戒。极令清净。有大胆勇。善作
护身之法。形色端正。盛年肥壮。所执器仗。皆
须持诵。于颈两肩。交络华鬘。备白芥子。善知
难相。若有难至。即散白芥子。而用打之。或掷
华鬘。或难众多。现大怖畏。当以所执器仗。而
遥拟之。彼若相逼。以器仗击。散白芥子。及掷
华鬘。以器仗拟。及击之时。不得移动本处若
移本处。彼当得便。是故应当。须不动本处。于
本藏中。所有护身之印。难摧伏者。持诵供养。
置己身边。若有极大猛害邪来。应自用彼诸
印。以掷打之。或以前来持诵有功真言。诵白
芥子散击邪者。必若不止。即应出外以好饮
食。加以丰多。如法祭祀。彼诸难众。一切护
法。总有九种。谓辟除诸难。结地界。结虚空
界。结曼荼罗界。结方界所。结金刚墙。结金刚
钩栏。护物护身。以除诸邪。作成就时。如斯
等法。皆须忆念。或若不办前护方人。应当置
其当方器仗。此亦不办于诸方所。置那逻遮
器仗。或张弓揣箭。置诸方所。或与助成就人。
明解藏法。有智方便。持诵有功。戒行清洁。
立在门中。助办诸事。辟除诸邪。乃至内院
外院。彼皆应助。所有一切诸事。至于暮间。皆
须办足。日才没已。即起首作。成就之法。中间
困时。出曼荼罗外。含水漱口。军荼利真言。
用持诵三掬。或以本尊心真言。持诵少许
牛苏。而用饮之。所有疲极。当得除愈。复以
蜜和和荜拨。用佛部母明持诵。以涂其眼。昏
沈难起。即便除愈。先以诚心。面向东立。观察
诸尊。归命启请。于其三种。吉祥瑞应。于中随
得好相。以欢喜心。而作成就。随见先瑞。成就
亦尔。是故行者。应观先瑞。先当须臾。观察
苏悉地羯罗明王。次则右绕。办诸事瓶。入
曼荼罗时。随所逢瓶。皆右绕过到已。顶礼
尊。及以遍观。各各以本真言。而奉阏伽。或
以部心真言奉献所请诸真言主。当以明王
真言请召。所请明主。当以明妃请召。已视
本印。及请本真言明等。或但都视一印。诵
其真言及明。若如是作。速得悉地。其成就物。
有置阏伽器中。或致瓶上。或掬合手内。或
但心念。或致缚罗弭迦器。或致叶上。或
致于内本尊之前。所成诸器。皆以牛黄涂之。
次用白芥子作护。次持诵摩辣底华。供养其
物。牛黄涂故。便成禁住。用其芥子。便成作
护。以华供养。须成光显。此三种法。次第应
作。不得废阏。于本尊前。置成就物。于中不
得。余物间隔。成就之物。用两种法。以为作护。
一谓手印。二白芥子。令成就物。速有验故。
数献阏伽华香等具及酪。数应供养。其助成
就之人。护其物故。常在其处。如是安置。供养
物已。然后以手按之。或以眼观。以其不散心。
徐徐持诵。中间数数。光显其物。如是相续。竟
夜持诵。勿令间断。其夜三时。以阏伽等。次第
供养。若须出外漱口。令助。成人替坐物前。续
次念诵。其持诵人。有所废忘。其所助人。皆须
补阙。持诵之时。若大邪至助成之人。应拒
其邪。如不能禁。行者应自。散白芥子。以辟
其难。助成之人。持诵其物。于时东方。有是
邪现。谓大雷电。应知帝释之邪。于东南方。
有是难现。谓火色大人。或如日尽。应知即
是火天之难。于其南方。有是邪现。谓死尸
形。甚可怖畏。高声叫唤。手执大刀。皆悉劓
鼻。手执髑髅。盛人血饮。头上火然。应知即是
焰摩之邪。于西南方。有是难现。谓雨其屎
尿。秽曼荼罗。及种种形。甚可怖畏。应知即
是泥唎羝难。于其西方。有是难现。谓雨雷电
霹雳雹等。应知即是龙王之难。于西北方。有
是难现。谓有大黑风起。应知即是风神之难。
于其北方。有是难现。谓大药叉。及女药叉。恼
乱行者。应知即是多闻天王难。于东北方。有
是难现。谓象头猪头狗头异形。各持火山。
应知即是伊舍那难。于其上方。有诸天现。具
大威德。应知即是上方天邪。下方之难地动
及裂。应知即是阿修罗邪。作上成就。方现
斯邪。如是等邪。于中夜现。凡上成就邪相
还大。中下成就。准此应知。于夜三时。是其上
中下相。与时相应。即是不相应。即非成就。
其三种相。谓煖相气相光相。如是三相应
次第现。若上成就。即具三相。若中成就。具前
二相。若下成就。唯现初相。或若持读虔诚。
于初夜时。三相次第现者。即以部母明。禁住
其光。以明王心。禁住其相。及以持诵。牛黄
涂洒。或以手按。或用苏洒。或以散华。或散白
芥子。或但洒水。禁住其相。便即受用。亦果其
愿。或若初夜。或即便禁住。但作念诵。至其本
时。方可受用。其中成就。准此应知。于其初
夜。下悉地成。于其中夜获中成就。于明相
动时获上成就。其中成就中夜成者。如法禁
已。纵至明晓。受用亦得。其下成就。准此应
知。各于本时。其助成者。若不受用。亦不为吉
其物纵成不即受用。又不禁住。至其平晓。亦
不受用。其物犹若萎华。亦如秽食。无所堪
用。以念诵故。启请真言。入其物中。时既过
已。其验亦失。又成就物。虽初相现。然不成
就。当时若禁其相。以后还作光显等法。及诸
节日。供养灌顶。便作成就。经于三年。若不成
者。当知此物。不可得成。上成就法。限至三
年。若中成就。至第六月。若下成就。不限其
时。损成就法。亦复如是
苏悉地羯罗经被偷成就物却征法品第三
十七
我今当说被偷之物却征之法。其物成已。或
作成就之时。其物被偷。偷物之时。或见其形。
或但失物。不见偷者。于时不择日宿。亦不断
食。发起瞋怒。现前速应。作此曼荼罗法。用烧
尸灰。三角而作。唯开西门。于外门前。置其
本尊。内院东角。置苏悉地羯罗明王。右置金
刚忿怒。左置大怒。左置金刚拳。右置金刚
钩。右置金刚计利吉罗。左置毘摩。右置热
吒。左置宾蘗罗。右置阿设宁。左置商羯罗。
右置微若耶。右门置迦利。左门置难地目
佉。左置金刚军。右置苏摩呼。及置诸余大
忿怒等。为成就故。次第安置。如法启请。以赤
色华。及赤食等。次第供养。如前所说。阿毘遮
噜迦法。于此应作。门外所置本尊。应以美妙
华等。如法供养。于其外院。置八方神。及置本
部诸余使者等尊。亦须如是。供养于中央作
护摩法。其炉三角。一一如前。以收纤佉陀
罗。以己身血涂。而用护摩。或用苦练木。或
用烧尸残柴。而用护摩。火着已后。以烧尸灰。
和己身血。而用护摩。及以毒药。己身之血。芥
子油及赤芥子。四种相和。而用护摩。复取此
四种物。作偷物者形。而坐其上。以左手片
片割析。而作护摩。若有能伏瞋者及明法者。
应作此法。其偷物者。慞惶恐怖。齎持亲付。行
者便应。施彼无畏。于时与彼作扇底迦法。若
不作者。彼便命终。或所将物。更复加添。密置
尊前。又成就物。盗将日久。若欲追取。即应作
此通三部。成办诸事。曼荼罗。四方而作。中央
安置苏悉地羯罗明王印。内院南面。置金刚
忿怒。大忿。忙莽鸡。金刚钩食。金刚拳。金刚
火。金刚母特伽罗。金刚怖畏。金刚商羯锁。
计利吉罗。慧金刚无能胜及。置诸大忿怒。
及诸使者。诸大威德。真言主等。于其南西。
次第安置。内院北面。置能满诸愿。观自在。马
头明王。多面多手。能现多形。耶输末底。大吉
祥。落乞湿弭。湿吠多。半拏罗缚悉[宁*页]跢罗。
战捺啰。未罗。所有真言及明诸使者等。各各
次第。如法安置。内院东面。置金轮佛顶等。诸
余佛顶。佛毫佛眼佛。铄底佛牙。佛慈及无能
胜等。自余明主。及能办诸事真言等。诸余
真言及诸使者。于其东面。各各次第。如法
安置。近门外者。亦复如前。依法安置。于其
外院。八方神。西门边置梵天王。及与眷属。
西门北边。置摩醯首罗及妃。言那鉢底等。
诸眷属俱。及七忙怛罗母。及八龙王。并诸
眷属。阿修罗等。与诸眷属。归依佛者。大威
德神。于其外院各如法次第安置。至诚启
请。次第供养。于外西面。置护摩炉。以蜡作
其盗物者形。置箕中。依阿毘遮嚧迦法。启
请祭祀。供养护摩。次以刀割其形。而作护摩。
或依本部所说。阿毘遮噜迦法。依彼而作。或
本尊自盗。及不与成。亦如是作。从黑月五
日至十四日来。中间作法。说为胜吉。其形复
以杖鞭。及以火然。种种猛法打棓。以末但那
剌。依金刚橛法。用刺身分血。黑芥子油。和
盐。遍涂其身。随意苦楚。而置害之。复以盖
尸之衣。而覆其形。以赤线缠献赤色华。持诵
自服努目视之。于真言中。置诃责句。每日
打之。若将物来。即当休止。中夜应作是猛利
法。用俱微那罗来。涂黑芥油。而作护摩。
又以毒药。及己身血。芥子油盐。及黑芥子。总
与相和。称盗物者。而作护摩。经八百遍。或
但用己身血。和盐。而和护摩。如是苦持。若
不还物。即应更作至死猛法。于阿毘遮噜迦
法中所说杀法。遍作其法。于真言置其杀
句。若将物来。即止其法。从乞欢喜。彼若已用
其物。将余物替。亦止其事。或已用其物。复无
物替。但来悔谢。亦止其事。施彼欢喜。彼或损
失。及分与他。随残所有。持来还者。亦止其
事。施彼欢喜。应当以金刚微那罗真言。而
作护摩。或用大怒。或用不净忿怒。而作护摩。
或于当部所说。却追失物真言。而作护摩。然
此三种真言。通三部真言
唵阿[起-巳+乞](奇乙反)那曳欱写 缚[可*欠]曩野莎缚诃
诃。火天已持圆食一明一烧满三圆食供
养
火天又护摩真言曰
唵阿[起-巳+乞]那曳 欱写 合写缚[可*欠]曩野[指-匕+(口/└)]比[指-匕+(口/└)]
比[仁-二+尔]跛野 莎缚诃
又持苏一明一烧亦满三遍供养火天
金刚部瞋怒金刚真言
唵 枳里 枳里 跋日啰 矩噜驮吽泮
以此真言一明一烧火食作法成就护摩法
真言曰
那谟剌怛 娜怛罗耶野那莫室战拏跋日
啰播拏曳摩诃药叉迻那播嚲曳唵[可*欠]啰[可*欠]
啰跋日罗摩诧跋日啰度曩度曩跋日啰
驮[可*欠]驮[可*欠]跋日啰播者播者跋日啰那啰娜啰
跋日啰娜啰耶娜啰耶跋日啰弭那啰耶弭那
啰耶跋日啰瞋娜瞋那跋日啰频娜频那跋日
啰虎吽泮
诵此真言。作护摩法。速得成就。若得其物。或
得替物。即护其物。兼及护身。当于节日。次第
而作。光显等法。其中成就物。下成就物。皆以
一分奉施世尊。一分奉施阿闍梨处。一分奉
施先成就者。一分奉施同伴等人。一分自取。
分作两分。一分自用。一分奉施比丘比丘尼。
邬波索迦邬波斯迦等。诸有末物法皆如是。
先以阏伽。奉献尊等。后取本分。其先成就者
分。以阏伽供养。倍其价直。自取受用。其价直
者。供养是也。其阿闍梨。若不在时。其分还酬
直。而自受用。其价直者。心生惭愧。即是价
直。出曼荼罗外。奉先成就者时应。作是言。
先成者受取本分。手执阏伽。第二第三。应
如是唱。若无取者。即当持与。同伴之人。勿怀
疑虑。彼等以虔诚心故。以供养故。坚持戒故。
侍行人故。即是先成之人。是故其分。彼等应
受。三唱之。彼同伴者。应如是报。我等即是
先成就者。行人自分其物。与同伴等。其物
若少。不可分者。即安膳那。及牛黄等。不可分
也。应当以心。作其分量。而自受用。有如是
物。唯一人用。不可分者。轮刀等是。随其本
法。所说成就。应如是作。其[巾*(穴/登)]像等。亦不可
分。于本法成就之物。其量纵少。任意加本
量。而作成就。与同伴等。成依先成依之人
物量。而作成就。纵减其半。亦得成就。或于本
法。所说分量。皆须依行。行人分物。与同伴
时。应处分言。汝等随我。种种驱使。彼然诺
已。后当与之。或若一身。成就利益余人。依
此藏教。或余法中。若皆通许。分与同伴等
时。随其功劳。节限分物。不应偏党物成就已。
先应供养本尊。深生惭愧。慇勤再请。然后可
分。一切诸部。法皆如是。中下成就。准此应
知。深生惭愧。恭敬供养。及施财物。所得进
止。依其处分。以如是事。酬还物价。物成就
已。先献阏伽。如法分与。诵本真言。及作手
印。以心观念本尊。及诵明王明妃真言。及
至观念。然后受用。其物随意。升空至众仙所。
彼无能坏。及以轻蔑。纵有怨敌。亦无能损。彼
成就者。常念本尊。不应废忘。其成就物。常须
心念。或以眼视。为持明王真言法故。诸仙恭
敬。持明王妃故。无诸怖畏。作三摩耶印。及
作部印。及明视物。皆不应废。与仙相见。应
先起敬。而问讯言。善来安乐。复后何至。有
所慰问。善言而答。游行空时。不应于神庙上
过。及独一树。并四衢道。诸仙居处。及以城郭
祭祀之坛。婆罗门集会处。邪法仙众所居之
处。亦不应过。增上慢故。经彼等过。必当堕落。
为放逸故。而堕落者。应持诵明王真言。及
以思惟。若已堕落。及欲堕时。便得本位。虚空
虽易形色。天眼见道。譬如圣者。起心即至。
如亦在定。不动即至。是故游彼。先成就路。以
福力故。自然衣服。随意宫殿。用华林园。观种
种诸鸟。天女游戏。歌舞伎乐。种种欲乐。炽然
光明。犹如劫初。如意宝树。能满诸愿。为居止
故。宝石为座。下流渠水。软草布地。种种璎
珞。发身娱乐具。诸吉祥树。有甘露果。乃至
随意乐忆念之处。皆现其前。纵如此已。常
须护身。不应废忘。应住清净园林。及诸山顶。
并海洲岛。江河潬渚。以游戏故。应住其处。于
彼便有。如前胜境。或与光成仙众共住
苏悉地羯罗经成就具支法品第三十八
我今复说具足作悉地法。其物不成者。如法
禁住。护持藏弃。如前更作。先念诵法。乃至还
作。成就之法。如是作已。若不成者。重加精
进。又更念诵。作成就法。如是经满七遍。犹不
成者。当作此法。决定成就。所谓乞食精勤念
诵。发大恭敬。巡八圣迹。礼拜行道。或复转读
大般若经七遍。或持胜物。奉施僧伽。或于
入海河边。或于海岛。应作一窣堵波。数满
一百。于一一窣堵波。前如法念诵。满一千遍。
最后第一百塔。若放光者。当知作法。决定成
就。复作一千窣堵波。于一一前。念诵一千
遍。假使造无间罪。其数满已。不须作法。自然
成就。又一切真言念诵一俱胝。决定成就。若
作时念诵者。经十二年。纵有重罪。亦皆成
就。假使法不具足。皆得成就。又念诵遍数。及
时满已。即当应作。增益护摩。或复作成办
诸事曼荼罗。于中而四种护摩。或于山顶。
或于牛群。先所住处。或恒河渚。平治其地。作
曼荼罗量百八肘。置一百瓶。于其四门。立
柱为门。各于门前。建立宝台。种种庄严。以作
名华。枝条作鬘。系其门柱。及角幢上。遍围其
处。以苏然灯。满百八盏。布曼荼罗。及一百
八香炉。烧诸名香。亦置其处。内院一面。其量
七肘。外院一面。三肘余。是中央。所有启请。
及供养等。皆悉如前。准护摩法。次当别说。
于中以本真言。置羯罗舍金瓶。其瓶四面。
作护摩法。于其内院。东面遍置佛部诸尊。其
北面遍。置莲华部中诸尊。于其南面。遍置金
刚部中诸尊。于西面置噜达啰神。及多闻天
王。并眷属。如前所说使者等尊。内院若不
客受。当置外院。其护方神。与诸眷属。各置本
方位。其三部主。及噜达罗。多闻天王。先置本
处。次复各置明王明妃办事真言等。并诸使
者。次第安置。于外门前。置军荼利尊。及置
无能胜尊。如是依法。作曼荼罗。或已用本
部心。而作启请。次第供养。即于四方。而作念
诵。然后其瓶四面所置之炉。各依彼部中。作
护摩法。是名增益诸尊护摩。其供养食。用那
罗献。作法已。一切诸尊。便成增益。如是念
诵护摩已。更以部母真言。而护摩苏。次佛
本尊真言。乳糜和苏。而作护摩。更以部母
真言。胡麻和三甜。而作护摩。又以部母真言。
用苏护摩。作此法已。得一切尊。即便充足。及
成就增益。圆满具足。悉皆欢喜。速与成就。
若作此曼荼罗。乃至七度。决定成就。如前
念诵。及巡八塔。乃至七遍。作此曼荼罗。若不
成者。即以阿毘遮噜迦法。苦治本尊。以蜡作
其形像。取其真言。而念诵之。先诵部母。及明
王真言。中间置本尊真言。阿毘遮噜迦法护
摩。用芥子油。涂其形像。便着忙热。若伏他
着。遍身皆痛。以瞋鞭打。及以华打。用前二真
言。以其瞋心。而作供养。譬如治罚鬼魅。治罚
本尊法亦如是。如斯之法。依教而作。不得自
专。若尊来见。与其成就。满本愿已。则止前
事。作扇底迦法。或以毒药。自己身血。胡麻油
盐。赤芥子总相和。竟。中夜护摩。本尊于时
慞惶。唱言止止莫为。即与成就。如是作法。经
三日已。亦复不来。与成就者。又加勇猛。以无
畏心。便割己肉。护摩三遍。本尊即来。乞彼欢
喜。心所求愿。即与成就。若有阙过。一一而
说。假使犯五无间。经于九夜。割肉护摩。决定
而来。与其成就。此是与真言。鬪诤之法。以无
畏心。如法护身。方可而作。必不空过。得成就
已。即应速作扇底迦法。若说愆过。即须补
阙。于诸成就事中。此曼荼罗为最。于中作三
种事。得三种果。于中应作一切诸事。及以护
摩。治罚本尊。如治鬼魅。每时供养皆。用新
物。护摩之物。亦复如是。此法不应放逸。澡浴
清净。如法护身。不应轻慢。明解藏教。方以此
法。治罚本尊。若违此者。即便自损
苏悉地羯罗经卷下